(2015)资执字第1号
裁判日期: 2015-04-18
公开日期: 2015-04-22
案件名称
郭琼花与皮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益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5)资执字第1号郭琼花、皮超: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郭琼花与被执行人皮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一案,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4)益法民三终字第100号民事判决书,于2014年12月24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已将全案执行完毕,故终结本案执行。特此通知审判员 李旭辉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八日书记员 刘超群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