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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姑苏商初字第00310号

裁判日期: 2015-04-15

公开日期: 2015-06-09

案件名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与苏州宏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苏州华宏制管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决书

法院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苏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苏州宏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苏州华宏制管有限公司,张洪宣,徐小芳,包海涌,王建萍,包璐逸,王啸华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二百零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四条,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八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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