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娄中执字第158号
裁判日期: 2015-04-15
公开日期: 2016-07-20
案件名称
杨理华、王竹芝与被执行人曾新辉、李丹、夏斌、杨同文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执结通知书
法院
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湖南省娄底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结 通 知 书(2014)娄中执字第158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杨理华、王竹芝与被执行人曾新辉、李丹、夏斌、杨同文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中,经本院依法强制执行,本院立案执行的本院作出的(2002)娄中刑一初字第1号刑事判决书已经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