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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娄中执字第158号

裁判日期: 2015-04-15

公开日期: 2016-07-20

案件名称

杨理华、王竹芝与被执行人曾新辉、李丹、夏斌、杨同文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执结通知书

法院

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湖南省娄底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结 通 知 书(2014)娄中执字第158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杨理华、王竹芝与被执行人曾新辉、李丹、夏斌、杨同文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中,经本院依法强制执行,本院立案执行的本院作出的(2002)娄中刑一初字第1号刑事判决书已经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