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黑行监字第3号
裁判日期: 2015-04-15
公开日期: 2015-05-11
案件名称
张学文与海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裁决一案驳回通知书
法院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
案件类型
赔偿案件
审理程序
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驳 回 再 审 申 请 通 知 书(2015)黑行监字第3号张学文:你因海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裁决一案,不服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牡行终字第18号行政判决,以原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等理由,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经复查认为,海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牡丹江市房地产估价技术鉴定委员会对你被动迁房屋的估价鉴定结论,作出的动迁安置补偿行政裁决并无不当。你申请再审的理由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本院决定不对该案提起再审。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