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甬海商初字第383号
裁判日期: 2015-04-15
公开日期: 2015-05-26
案件名称
宁波市鄞州区新华书店与宁波海曙朝中贸易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宁波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宁波市鄞州区新华书店,宁波海曙朝中贸易有限公司
案由
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甬海商初字第383号原告:宁波市鄞州区新华书店。住所地:宁波市鄞州区贸城中路***号。法定代表人:马慧芳,该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郭成洲,浙江素豪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宁波海曙朝中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宁波市海曙区中山东路**号*楼。法定代表人:林航,该公司总经理。原告宁波市鄞州区新华书店为与被告宁波海曙朝中贸易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于2015年3月16日诉至本院,诉请:1、被告支付违约金50000元,并赔偿逾期付款利息损失3724.8元(自2013年12月1日起至2015年3月11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及自2015年3月12日起至判决确定履行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损失,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负担。本院于同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张丽独任审理。本案于2015年4月15日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并当庭宣告判决。原告宁波市鄞州区新华书店的委托代理人郭成洲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宁波海曙朝中贸易有限公司经本院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进行缺席审理。本院经审理认定,2011年7月18日,原告(甲方)与被告(乙方)签订《文化产品联营协议》一份,约定,乙方以合作经营模式在甲方提供的场地内(鄞州区石碶街道雅戈尔大道136-2号)经营乙方代理并经甲方认可的相关文化产品,甲方对乙方经营的产品实行统一信息管理、统一收货管理、统一销售管理、统一结算管理。乙方视甲方提供的保底销售300000元为合同承诺,乙方需确保并努力扩大销售,若完不成保底销售额,应承担违约责任。年保底销售额按12个月分摊,当月未完成销售的差额部分的20%作为支付甲方的违约金,待年底保底销售期满,由甲方一次性退还多收款。乙方按其产品销售额的20%作为销售折扣。协议有效期自2011年8月3日至2012年8月2日。同日,原、被告还签订了一份经营产品为食品的《相关产品联营协议》,其他内容均与前述协议内容相同。两份协议签订后,被告在原告提供的场地内开始经营。2013年8月1日,被告向原告出具了一份《申请书》,载明,由于被告的产品定位不准确,场地的局限性,未能完成之前合同所定的销售指标,导致双方利益重大受损,现恳请原告对被告未完成的销售提额给予部分减免,现被告愿意承担人民币五万元作为未完成的销售提额并在2013年11月30日前支付给原告,特此申请。被告法定代表人林航在《申请书》落款处签名。后被告仍未支付任何款项,故原告诉至本院。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宁波海曙朝中贸易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宁波市鄞州区新华书店款项5000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损失(自2013年12月1日起以50000元为本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暂计算至2015年3月11日为3724.8元,之后继续计算至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该款项被告宁波海曙朝中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案件受理费1143元,减半收取571.5元,由被告宁波海曙朝中贸易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在收到本院送达的上诉案件受理费缴费通知书七日内凭判决书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大厅收费窗口预交上诉受理费,如银行汇款,收款人为宁波市财政局非税资金专户,账号为37×××92,开户银行为宁波市中国银行营业部,如邮政汇款,收款人为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室,汇款时一律注明原审案号,逾期不交,作放弃上诉处理。)审 判 员 张 丽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五日代书记员 章燕儿本案引用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