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市委执字第21号
裁判日期: 2015-04-15
公开日期: 2015-06-08
案件名称
刘振海与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济南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4)市委执字第21号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人刘振海与被执行人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济南赛邦石油化学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被执行人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济南赛邦石油化学有限公司已自动履行,申请人已确认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执行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