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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东刑初字第34号

裁判日期: 2015-04-15

公开日期: 2015-07-09

案件名称

被告人王某犯诈骗罪一案刑事判决书

法院

东方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东方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四十五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全文

{C}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东刑初字第34号公诉机关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王某,男,1992年某月某日出生,汉族,海南省东方市人,初中文化,农民,住东方市八所镇某村。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4年7月1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30日被逮捕,同年9月9日被东方市公安局取保候审。2015年2月4日被东方市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东方市人民检察院以东检公诉刑诉[2015]2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某犯诈骗罪,于2015年2月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并建议本院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本院经审查于同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2015年3月26日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东方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石秀莲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王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东方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3年9月11日至12日,被告人王某在东方市八所镇瑞星网吧上网时,在互联网网页“坦克世界”游戏中,使用QQ号为8545*****(昵称:特价交易城)发布虚假低价出售游戏装备广告信息,引诱受害人马某登陆诈骗网站WWW/MELLAN99.COM购买游戏装备。被告人王某先后以充值购买游戏装备、充值激活、资金冻结、现金提现等方式分别诈骗受害人马某共计人民币8100元。2014年7月16日,被告人王某到东方市公安局罗带派出所投案,并已将其诈骗所得的8100元全部退还给被害人。针对上述指控,公诉机关当庭宣读、出示了被害人马某的陈述,被告人王某的供述和辩解,远程勘验笔录,《常住人口查询》《受案登记表》《聊天记录》《银行卡交易记录》《扣押决定书》《扣押笔录》《存款凭条》《到案经过》《证明》《刑事谅解书》等证据。据此,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认为被告人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已将其骗取的8100元全部退还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建议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可适用缓刑,并处罚金。提请本院依法判处。在开庭审理中,被告人王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其意见是他已知错,请求对他适用缓刑。经审理查明,2013年9月11日至12日,被告人王某在东方市八所镇瑞星网吧上网时,在互联网网页“坦克世界”游戏中,使用QQ号为8545*****(昵称:特价交易城)发布虚假低价出售游戏装备广告信息,引诱受害人马某登陆诈骗网站www.meilan99.com购买游戏装备。被告人王某先后以充值购买游戏装备、充值激活、资金冻结、现金提现等方式共诈骗受害人马某人民币8100元。另查明,2014年7月16日14时许,被告人王某在王海强的陪同下到东方市公安局罗带派出所投案。2014年7月28日,被告人王某家属向被害人马某的中国建设银行账户存入人民币8100元,马某对王某的行为予以谅解。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1、《受案登记表》。证明2014年7月16日9时10分,甘肃省临夏市人马某向海南省公安厅网警总队报案称,其于2013年9月12日在“坦克世界”游戏中,被人以购买装备为由诈骗8100元人民币。2、被害人马某的陈述。其陈述证明,2013年9月12日,他在玩网络游戏时,看到有游戏玩家在游戏内喊话,特价100元,买25辆顶级坦克,他与QQ号为8545*****、网名为“特价交易城”的人联系,该人让他登陆一个游戏交易网站www.meilan99.com进行注册用户,并且在上面与卖家进行交易,他付款之后并未收到货物,之后QQ“特价交易城”又以充值激活、资金解冻、现金提取等各种理由诈骗他共计8600元。3、聊天记录。证明被害人马某与QQ8545*****、特价交易城在网上聊天的情况。4、远程勘验笔录。证明网站内的订单中有买家马某的注册信息和交易记录,网站www.meilan99.com属于虚假游戏交易网站。5、《银行卡客户交易查询》。证明2013年9月11日至2013年9月12日,马某从其账户通过消费转出5100元,通过ATM转账转出3000元。6、《扣押决定书》《扣押笔录》。证明东方市公安局从被告人王某处扣押了卡号为6222*************066的中国工商银行卡一张。7、《常住人口查询》。证明被告人王某的出生日期为1992年12月6日,并证明了被告人的基本情况。8、被告人王某的供述。其供述证明,2013年9月份的一天下午,他在东方市八所镇瑞星网吧上网,利用互联网上的“坦克世界”游戏进行发布虚假销售游戏币信息,有一个游戏玩家就加他发布信息留下的QQ(号码8545*****、昵称:特价交易城),通过QQ聊天,他让该游戏玩家登陆一个网站为www.meilan99.com,然后在这个网址里注册一个交易用户,这个游戏玩家注册好交易用户后,他叫该玩家先充值100元人民币,然后又以交易未完成为借口让该游戏玩家继续往账户里充值900元,但是这个游戏玩家只充值300元,然后他又继续让该玩家充值2900元,接着又叫这个游戏玩家充值4800元,其中有1800元是充值到网站的,3000元是汇入他所提供的银行卡上,然后他就以下班为由停止了诈骗。9、《到案经过》。证明2014年7月16日14时许,被告人王某在其哥哥王海强的陪同下到东方市公安局罗带派出所投案。10、《中国建设银行存款凭条》。证明被告人王某家属已将人民币8100元汇入被害人马某的账户。11、《刑事谅解书》、《证明》。证明被害人马某收到王某退还的诈骗款后,认为被告人积极认罪悔过,对被告人的行为予以谅解。以上证据经法庭举证、质证,来源合法、客观真实,与本案具有相关性,证据间能相互印证,本院予以采信。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81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自动全部退还被害人赃款、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情节及其悔罪表现,对其宣告缓刑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严重不良影响。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四十五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罚金限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纳。(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审 判 长  王 超审 判 员  王 婧人民陪审员  符家收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五日书 记 员  陈凤羽附:适用本案的法律条文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四十五条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第六十一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