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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市执字第1903号

裁判日期: 2015-04-15

公开日期: 2015-06-16

案件名称

张华明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市分公司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济南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4)市执字第1903号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人张华明与被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市分公司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被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市分公司已自动履行,申请人已确认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本案执行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