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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延长民初字第00160号

裁判日期: 2015-04-15

公开日期: 2015-05-28

案件名称

艾克杰诉陈文斗民间借贷纠纷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延长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延长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艾克杰,陈文斗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全文

陕西省延长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延长民初字第00160号原告艾克杰,男,43岁。被告陈文斗,男,约50岁。本院在审理原告艾克杰诉被告陈文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原、被告达成和解协议,现原告艾克杰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艾克杰撤诉。案件受理费800元,减半收取400元,由原告艾克杰承担。审判员  杨宏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五日书记员  高军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