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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西民二初字第387-1号

裁判日期: 2015-04-13

公开日期: 2015-07-21

案件名称

阙某与广西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宁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阙某,广西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某,陈某甲,徐某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二条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西民二初字第387-1号原告阙某。被告广西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经理。被告李某。被告陈某甲。被告徐某。本院在审理原告阙某与被告广西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某、陈某甲、徐某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5年4月10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要求查封、冻结被告广西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某、陈某甲、徐某名下价值700万元的财产,并提供了相应的担保。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查封、冻结被告广西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某、陈某甲、徐某名下价值700万元的财产;二、查封原告阙某名下用于担保的1、北流市城区花果山庄西XX号土地,土地证号:北国用(2012)第XX**号。2、北流市城南二路0299号某小区XX号房产,房产证号:北流市房权证北流镇字第××号。3、北流市城南二路0299号某小区XX座XX号房产,房产证号:北流市房权证北流镇字第××号。4、北流市北流镇南园一路0002号(南园新苑),房产证号:北流市房权证北流镇字第××号。5、北流市北流镇南园一路0002号(南园新苑),房产证号:北流市房权证北流镇字第××号。6、北流市北流镇南园新苑11号楼,房产证号:北流市房权证北流镇字第××号。7、北流市北流镇南园新苑,房产证号:北流市房权证北流镇字第××号。8、北流市北流镇南园一路2号(南园新苑),房产证号:北流市房权��北流镇字第××号。9、北流市北流镇广丰路199号,房产证号:北流市房权证北流镇字第××号。10、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第十甫路158号XXXX商铺,房产证号:粤房地证字第××号。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审判员  韦东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三日书记员  吴昊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