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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贾塔民初字第00080号

裁判日期: 2015-04-13

公开日期: 2015-06-24

案件名称

赵华荣与张爱林一般人格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2)

法院

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徐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赵华荣,张爱林

案由

一般人格权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全文

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贾塔民初字第00080号原告赵华荣。委托代理人吴皓,江苏彭淮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张爱林。原告赵华荣诉被告张爱林一般人格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3月2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王夫军适用简易程序,于2015年3月2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赵华荣及其委托代理人吴皓,被告张爱林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赵华荣诉称,2014年3月4日10时许,原告在贾汪区塔山镇西汪庄村南部鱼塘附近听见被告对其家人进行辱骂,得知被告因其承包的贾汪区塔山镇不牢河堤岸的树苗被损毁,怀疑是原告家人所为,原告与被告就此事进行理论,被告就对原告进行殴打,使用拳头击打原告头、面部,致使原告头晕、头痛并呕吐,原告于当天到徐州市中心医院就诊,住院治疗至2014年3月27日。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医疗费25147.32元、住院伙食补助为345元、营养费414元、护理费1150元、误工费2200元、交通费500元、精神抚慰金2000元,以上共计31756.32元。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被告张爱林辩称,当时我到我的承包地去看一下,发现我新种的杨树被折断了一百多棵,有人告诉我就说是姓段的一家人给折断的,然后我就到西汪庄村去找去了,之后我找到那个鱼塘附近我问那个姓段的家在哪里,附近的几个人都说那家没有人,然后我就开始骂人了,这个事情是我先失言的,然后原告回骂了一句,然后我就用手扇了原告两下,这时我发现有个年轻妇女用手机拍照,然后我就和年轻妇女厮打了,之后他们报警派出所就到了。我不同意赔偿,因为原告主张的医药费过高。经审理查明,2014年3月4日10时许,张爱林认为其承包种在贾汪区塔山镇不牢河堤岸杨树苗被毁损系塔山镇西汪庄村村民段道知家人所为,便到贾汪区塔山镇西汪庄村南部鱼塘附近对段道知家人进行辱骂,段道知的儿媳赵华荣听后与其发生争吵,争吵过程中张爱林对赵华荣进行殴打,致赵华荣受伤。同日赵华荣入徐州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原告赵华荣被诊断为头面部外伤,颈椎外伤。2014年3月27日原告出院,住院治疗23天。原告住院期间其女儿段召娣陪护。原告支出医疗费共计25147.32元。另查明,原告赵华荣户口性质为农业户口。2014年度,江苏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958元。以上事实,有××例、入院记录、出院记录、诊断证明,病人汇总明细清单、医疗费发票,徐州市公安局塔山派出所贾公(塔)行罚决字(2014)23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受案登记表,徐州市公安局塔山派出所于2014年3月11日对赵华荣所做的询问笔录,于2014年3月4日对刘华、张爱林、赵华荣、刘卫东、阚言涛所做的询问笔录,于2014年3月5日对段金香所做的询问笔录及原、被告陈述等证据予以证实,经庭审质证,本院予以确认。本院认为,公民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结合本案查明的事实,被告张爱林殴打原告赵华荣,致赵华荣头面部外伤,颈椎外伤,被告张爱林对原告赵华荣的伤情应承担赔偿责任。经审核,原告赵华荣的各项损失确定为:1、医疗费共计25147.32元;2、误工费为942.56元(14958元÷365天×23天),原告主张的误工费超出的部分,本院不予支持;3、住院伙食补助费18元/天×23天=414元,原告主张345元,本院予以支持;4、营养费15元/天×23天=345元,原告主张的营养费超出的部分,本院不予支持;5、护理费,参照一般护工标准为50元/天×23天=1150元;6、交通费,本院酌定300元。以上费用合计28229.88元。关于原告主张的精神抚慰金2000元,因原告伤情较轻,本院不予支持。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张爱林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赵华荣支付医疗费25147.32元、误工费942.56元、住院伙食补助费345元、营养费345元、护理费1150元、交通费300元,共计28229.88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00元,减半收取200元,由被告张爱林负担(原告已预付,待被告履行义务时一并给付)。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夫军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三日书记员  赵红宇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