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宜执字第206号
裁判日期: 2015-04-13
公开日期: 2015-06-24
案件名称
李治军与三乡乡后寨村村民委员会买卖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宜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宜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5)宜执字第206号李治军申请执行三乡乡后寨村村民委员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2015年4月9日立案,现已执行完毕,执行标的(大写)伍仟伍佰柒拾元,¥5570元。执行费(大写):伍拾元,¥50元。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三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