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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海执字第1347号

裁判日期: 2015-04-13

公开日期: 2015-04-23

案件名称

王靖与刘英伟离婚纠纷一案执行决定书

法院

海阳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海阳市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2)海执字第1347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靖与被执行人刘英伟离婚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刘英伟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将刘英伟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三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