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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白洮刑初字第44号

裁判日期: 2015-04-13

公开日期: 2016-03-03

案件名称

刘某某刘某甲故意伤害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白城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刘某某,刘某甲

案由

故意伤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一百九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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