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海执字第1019号
裁判日期: 2015-04-13
公开日期: 2015-04-23
案件名称
李培洋等五人与王忠君等四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执行决定书
法院
海阳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海阳市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2)海执字第1019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培洋、李艳清、李美华、李云胜、刘仁风与被执行人王忠君、宋文花、褚浩、威海鸿腾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王忠君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将王忠君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三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