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鄂黄陂前民初字第00085号
裁判日期: 2015-04-13
公开日期: 2015-12-10
案件名称
陈诚与杜光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武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陈诚,杜光义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鄂黄陂前民初字第00085号原告陈诚。被告杜光义。本院在审理原告陈诚诉被告杜光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因原告陈诚逾期未缴纳案件受理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审判员 王国辉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三日书记员 王 朵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