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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鄂黄陂前民初字第00085号

裁判日期: 2015-04-13

公开日期: 2015-12-10

案件名称

陈诚与杜光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武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陈诚,杜光义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鄂黄陂前民初字第00085号原告陈诚。被告杜光义。本院在审理原告陈诚诉被告杜光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因原告陈诚逾期未缴纳案件受理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审判员  王国辉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三日书记员  王 朵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