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武法刑初字第20号
裁判日期: 2015-04-13
公开日期: 2015-05-11
案件名称
戴子贞等人非法经营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武冈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武冈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戴子贞,张某某,李某某,郭某,戴某某,曾某某,杜某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项,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项,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全文
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武法刑初字第20号公诉机关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戴子贞,女,1963年3月24日出生于湖南省武冈市,汉族,因涉嫌犯非法经营罪,2014年4月18日被武冈市公安局监视居住,2014年11月10日被武冈市公安局取保候审,2015年1月19日本院决定对其监视居住。被告人张某某,女,1967年8月12日出生于湖南省武冈市,汉族,因涉嫌犯非法经营罪,2014年4月18日被武冈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4年5月21日被武冈市公安局取保候审,2015年1月19日本院决定对其取保候审。被告人李某某,女,1971年9月28日出生于湖南省武冈市,汉族,因涉嫌犯非法经营罪,2014年7月23日被深圳市公安局抓获,羁押于深圳市宝安区看守所,2014年8月1日被武冈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4年8月22日被武冈市公安局取保候审,2015年1月19日本院决定对其取保候审。被告人郭某,男,1984年9月26日出生于湖南省武冈市,汉族,因涉嫌犯非法经营罪,2014年4月18日被武冈市公安局监视居住,2014年11月10日被武冈市公安局取保候审,2015年1月19日本院决定对其监视居住。被告人戴某某,男,1951年8月5日出生于湖南省武冈市,汉族,因涉嫌犯非法经营罪,2014年4月18日被武冈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4年5月21日被武冈市公安局取保候审,2015年1月19日本院决定对其取保候审。被告人曾某某,女,1972年8月3日出生于湖南省武冈市,汉族,因涉嫌犯非法经营罪,2014年4月18日被武冈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4年5月14日被武冈市公安局取保候审,2015年1月19日本院决定对其取保候审。被告人杜某某,女,1963年7月17日出生于湖南省武冈市,汉族,因涉嫌犯非法经营罪,2014年4月18日被武冈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4年5月14日被武冈市公安局取保候审,2015年1月19日本院决定对其取保候审。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检察院以武检刑诉(2015)1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戴子贞、张某某、李某某、郭某、戴某某、曾某某犯非法经营罪,被告人杜某某犯赌博罪,于2015年1月1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组成由审判员黄志光担任审判长,人民陪审员黎祜贵、杨琴香参加的合议庭,于2015年2月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代理书记员向芳担任记录。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李琼利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戴子贞、张某某、李某某、郭某、戴某某、曾某某、杜某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1、被告人戴子贞自2011年6月开始收受地下“六合彩”。戴子贞之子郭某于2013年5月从广东回到武冈后,先是帮助戴子贞收单,2014年3月戴子贞搬迁后,郭某自己单独收单。至2014年4月17日被查获止,戴子贞收受戴某某、曾某某、杜某某、肖某某、肖某甲、孙某某等人的“六合彩”码单,共440余期,获利25万余元。2、2013年3月,被告人张某某请在广东务工的李某某帮其介绍在广东收受“六合彩”码单的上线,李某某给其介绍了吴某某(另案处理)。张某某先将收受的码单报给李某某,李某某再将码单报给吴某某,约一个月后,李某某要求张某某直接将码单报送给吴某某,张某某与吴某某之间的钱款仍由李某某中转。自2013年3月至2014年4月,张某某将戴子贞、郭某报送的约90期“六合彩”码单、自己直接收受的码单及自己购买的码单报送给吴某某。张某某向吴某某共报送投注金额236394元,可得10%的佣金,其中的2%作为报酬支付给李某某。李某某帮吴某某每转账1万元,得报酬50元。3、2013年7、8月至2014年4月,被告人戴某某收受马某某、肖某乙、张某甲等人购买的“六合彩”码单,然后报送给戴子贞,共80余期。戴子贞支付投注金额的5%给戴某某。戴某某获利1000余元。4、2013年9、10月至2014年4月,被告人曾某某收受肖某丙、肖某丁、肖某戊等人购买的“六合彩”码单40余期,然后报送给戴子贞、郭某。戴子贞支付投注金额的5%给曾某某。曾某某获利约200元。5、2013年9月至2014年4月,被告人杜某某收受王某某、邓某某、王某甲等人购买的“六合彩”码单20余期,累计金额3000余元,然后报送给戴子贞。获利约200元。案发后,戴某某投案自首。戴子贞、郭某母子系肢体残疾人。公安机关已追缴张某某违法所得35036元,追缴李某某违法所得12000元,追缴戴子贞违法所得18100元。本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委托武冈市司法局对被告人张某某、李某某、戴某某、曾某某、杜某某是否进行社区矫正进行调查评估。武冈市司法局经调查认为,张某某、李某某、戴某某、曾某某、杜某某认罪态度好,再犯罪风险小、矫正环境较好,建议对其实行社区矫正。上述事实,被告人戴子贞、张某某、李某某、郭某、戴某某、曾某某、杜某某在庭审时供认不讳,且有证人王某某、邓某某、王某甲等证人的证言,七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提取笔录、扣押笔录、辨认笔录、武冈市农村信用社交易详单、中国农业银行交易详单、户籍资料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戴子贞、张某某、戴某某、曾某某无视国家法律,非法从事地下“六合彩”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被告人郭某先是帮助戴子贞销售“六合彩”,后又单独接受投注,李某某明知他人从事“六合彩”非法活动,仍帮助交结投注款,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戴子贞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张某某、戴某某、曾某某、李某某、郭某犯罪情节严重。被告人杜某某以营利为目的,收受“六合彩”投注,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在戴子贞与郭某、张某某与李某某的共同犯罪中,戴子贞、张某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郭某、李某某起辅助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处罚。戴某某投案自首,可以从轻处罚。戴子贞、张某某、李某某、郭某、曾某某、杜某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张某某、李某某、戴某某、曾某某、杜某某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如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适用缓刑。公诉机关指控戴子贞、张某某、李某某、郭某、戴某某、曾某某犯非法经营罪,杜某某犯赌博罪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四款、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一、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戴子贞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二、被告人张某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三、被告人李某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四、被告人郭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五、被告人戴某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六、被告人曾某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七、被告人杜某某犯赌博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次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黄志光人民陪审员 杨琴香人民陪审员 黎祜贵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三日代理书记员 向 芳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中国刑事辩护网提供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中国刑事辩护网提供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未经国家批准擅自发行、销售彩票,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