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高民初字第2230号
裁判日期: 2015-04-13
公开日期: 2015-05-12
案件名称
单莉莉、倪祥辉与倪祥辉、王晓红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高密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高密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单莉莉,倪祥辉,王晓红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
全文
山东省高密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高民初字第2230号原告单莉莉。被告倪祥辉。被告王晓红。本院在审理原告单莉莉诉被告倪祥辉、王晓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案情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诉讼。审判员 肖建波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三日书记员 訾 然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