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4)高民初字第2230号

裁判日期: 2015-04-13

公开日期: 2015-05-12

案件名称

单莉莉、倪祥辉与倪祥辉、王晓红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高密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高密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单莉莉,倪祥辉,王晓红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

全文

山东省高密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高民初字第2230号原告单莉莉。被告倪祥辉。被告王晓红。本院在审理原告单莉莉诉被告倪祥辉、王晓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案情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诉讼。审判员  肖建波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三日书记员  訾 然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