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沾河民初字第55号
裁判日期: 2015-04-13
公开日期: 2015-05-15
案件名称
殷某与李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滨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殷某,李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五十一条
全文
山东省沾化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沾河民初字第55号原告殷某。被告李某。本院在审理原告殷某与被告李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殷某已于2015年3月31日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终结诉讼。审判员 房荣玲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三日书记员 郭姗姗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