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5)沾河民初字第55号

裁判日期: 2015-04-13

公开日期: 2015-05-15

案件名称

殷某与李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滨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殷某,李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五十一条

全文

山东省沾化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沾河民初字第55号原告殷某。被告李某。本院在审理原告殷某与被告李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殷某已于2015年3月31日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终结诉讼。审判员  房荣玲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三日书记员  郭姗姗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