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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珠香法民一初字第696号

裁判日期: 2015-04-13

公开日期: 2015-11-19

案件名称

郑某与梁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珠海市香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珠海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珠香法民一初字第696号原告郑某,男,2015年3月23日死亡。被告梁某,女,住珠海市香洲区。身份证号码:×××9028。本院在审理原告郑某诉被告梁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中,原告郑某于2015年3月23日死亡,继承人女儿郑雅伦就本案诉争标的于2015年3月30日另行起诉遗嘱继承纠纷,本院已以(2015)珠香法民一初字第768号案受理,该案现在审理过程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终结诉讼。本案受理费准予免交。审判员 代 敏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三日书记员 张宇行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