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深龙法横执字第319号
裁判日期: 2015-04-13
公开日期: 2015-05-08
案件名称
邓纪芳与深圳明嘉服装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审结案通知书
法院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深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5)深龙法横执字第319号申请执行人邓纪芳与被执行人深圳明嘉服装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深圳市龙岗区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深龙劳人仲(横岗)案(2014)2122号裁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支付工资人民币14581元;违约金5000元,本院依法受理。本院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已到横岗街道劳动管理站领取现金人民币10100元,放弃剩余款项,申请执行人申请结案。本院认为,深龙劳人仲(横岗)案(2014)2122号裁决书确定的内容已经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已得到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2015)深龙法横执字第319号案件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三日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