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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南民一初字第00064号

裁判日期: 2015-04-13

公开日期: 2015-07-22

案件名称

胡某甲与张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阜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阜南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胡某甲,张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南民一初字第00064号原告:胡某甲,男,1987年1月5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阜南县。委托代理人:余洪涛,安徽谈锋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刘金亚,安徽谈锋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张某,女,1985年4月11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阜南县。原告胡某甲与被告张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12月22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4月1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胡某甲及其委托代理人余洪涛、刘金亚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张某经本院公告送达出庭传票,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胡某甲诉称:我与张某于2008年经他人介绍相识,同年农历12月26日举行结婚仪式同居生活,××××年××月××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年××月××日生育长女胡某乙,××××年××月××日生育次女胡某丙,两女儿一直随原告生活。因双方婚后经常生气吵架,导致长期分居生活,感情确已破裂,原告曾于2014年3月起诉至阜南县人民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被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仍未能和好,为此原告再次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原、被告离婚,两女儿均由原告抚养,不要求被告支付子女抚养费。原告为证明其主张,向本院提供如下证据:1、原告的身份证、家庭户口簿复印件5张,证明原告及两女儿的身份;2、结婚证1份,证明原、被告于××××年××月××日登记结婚,双方系合法夫妻关系;3、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法院(2014)南民一初字第00864号民事判决书1份,证明原告曾起诉与被告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被告张某未到庭参加诉讼,视为放弃举证、质证、答辩的权利。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庭审举证,本院查明的法律事实如下:原告胡某甲和被告张某于2008年经他人介绍相识,同年农历12月26日举行结婚仪式同居生活,××××年××月××日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年××月××日生育长女胡某乙,××××年××月××日生育次女胡某丙,两女儿一直随原告生活。在共同生活中,双方因家庭生活琐事产生矛盾,导致分居生活,原告先后两次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上述事实有当事人提供的身份证、结婚证、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法院(2014)南民一初字第00864号民事判决书等证据在卷证明。本院认为:原、被告因家庭生活琐事产生矛盾,并分居生活,经法院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仍未能和好,又分居生活至今,互不履行夫妻义务,表明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对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原、被告生育两女儿胡某乙、胡某丙,不改变其生活环境更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故胡某乙、胡某丙应由原告抚养为宜,原告不要求被告支付子女抚养费,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准予原告胡某甲与被告张某离婚;二、双方生育两女儿胡某乙、胡某丙均由原告胡某甲抚养。案件受理费200元,公告费200元,合计400元,由原告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长  魏田田人民陪审员  李晓丽人民陪审员  郑潇静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三日书 记 员  许威威(2015)南民一初字第00064号民事判决书适用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的,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