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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鄂浠水执裁终字第00300号

裁判日期: 2015-04-13

公开日期: 2015-12-28

案件名称

陈孝清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裁定书

法院

浠水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浠水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陈孝清,杨水恩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浠水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4)鄂浠水执裁终字第00300号申请执行人:陈孝清,女,1971年7月20日出生,汉族,湖北省枣阳市人,公民身份号码:420622197107201226.被执行人:杨水恩,男,1970年11月24日出生,汉族,湖北省浠水县人,身份证号码:422125197011242712.申请执行人陈孝清与被执行人杨水恩民间借贷执行一案,经本院执行,该案已执行完毕,且申请执行人出具了结案报告。依照《中华人民终结湖北省浠水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3)鄂浠水民初字第02089号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胡海军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三日书记员  龚 铭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