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双执字第193号
裁判日期: 2015-04-01
公开日期: 2015-04-20
案件名称
陈响国与蒋建军、魏寿忠、王中新、王春光等四人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执行结案裁定书 2
法院
双牌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双牌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双牌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4)双执字第193号申请执行人陈响国。被执行人蒋建军。被执行人魏寿忠。被执行人王中新。被执行人王春光。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陈响国与被执行人蒋建军、魏寿忠、王中新、王春光等四人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被执行人蒋建军、魏寿忠、王中新、王春光等四人已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现通知如下:湖南省双牌县人民法院2014年5月13日作出的(2013)双民初字第646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已执行完毕。审判长 蒋三忠审判员 袁群辉审判员 周央生二〇一五年四月一日书记员 刘 辉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