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牟民初字第948-2号
裁判日期: 2015-04-01
公开日期: 2015-07-20
案件名称
原告王香艳、周雨轩、周旭阳与被告杜建喜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解封)
法院
中牟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中牟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香艳,周雨轩,周旭阳,杜建喜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零四条
全文
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牟民初字第948-2号原告王香艳,女,生于1987年3月30日,汉族。原告周雨轩,男,生于2010年10月24日,汉族,系原告王香艳之子。原告周旭阳,男,生于2013年2月9日,汉族,系原告王香艳之子。被告杜建喜,男,生于1987年3月16日,汉族。本院于2015年3月27日作出的(2015)牟民初字第948-1号民事裁定,将被告杜建喜停放在中牟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的无号陕汽牌重型自卸货车就地查封。现被告杜建喜已提供担保,要求解除查封。本院认为,被告杜建喜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讼法》第一百零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解除对被告杜建喜停放在中牟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的无号陕汽牌重型自卸货车的查封。审 判 长 宋卫中审 判 员 朱兆静人民陪审员 朱永安二〇一五年四月一日书 记 员 李文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