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怀执字第01226-1号
裁判日期: 2015-04-01
公开日期: 2015-08-13
案件名称
于克全与北京云旭盛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债���执行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于克全,北京云旭盛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
全文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怀执字第01226-1号申请执行人于克全,男,1953年7月7日出生。被执行人北京云旭盛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现强,经理。根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3月17日作出的(2015)怀民商初字第01208号民事调解书,被执行人北京云旭盛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应协助申请执行人于克全办理车牌号为京×号轻型普通货车的过户手续,但被执行人北京云旭盛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义务。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二百五十一之规定,裁定如下:将登记在被执行人北京云旭盛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名下的车牌号为京×的轻型普通货车过户到申请执行人于克全名下。主执行官周忠良执行员 张春阳执行员 王长山二〇一五年四月一日书记员 胡光明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