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万民一初字第235号
裁判日期: 2015-04-01
公开日期: 2017-11-28
案件名称
熊双全、熊思宇等与熊海斌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万载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万载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熊双全,熊思宇,吴义平,顾玉兰,熊海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支公司,刘新东,江西省高安汽运集团安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年)》:第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第七十六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