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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万民一初字第235号

裁判日期: 2015-04-01

公开日期: 2017-11-28

案件名称

熊双全、熊思宇等与熊海斌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万载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万载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熊双全,熊思宇,吴义平,顾玉兰,熊海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支公司,刘新东,江西省高安汽运集团安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年)》:第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第七十六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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