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舒民保字第00040号
裁判日期: 2015-04-01
公开日期: 2015-12-29
案件名称
沈瑞林与韩郑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诉讼保全裁定书
法院
舒城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舒城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沈瑞林,韩郑亮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舒民保字第00040号申请人:沈瑞林,男,1987年9月24出生,汉族,住安徽省舒城县。被申请人:韩郑亮,男,1993年3月17日生,汉族,住安徽省舒城县。申请人沈瑞林因与被申请人韩郑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于2015年3月16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要求查封被申请人皖N×××××号车辆。现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撤回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四)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准予申请人沈瑞林撤回诉前财产保全申请。申请费减半收取260元,由申请人负担。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祝远高二〇一五年四月一日书记员 方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