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晋市法民终字第143号
裁判日期: 2015-04-01
公开日期: 2015-06-02
案件名称
山西阳城阳泰集团尹家沟煤业有限公司与张松花、阳城凤城北头村委民间借贷二审判决书
法院
山西省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山西省晋城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山西阳城阳泰集团尹家沟煤业有限公司,张松花,阳城县凤城镇北头村民委员会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