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怀洪刑初字第36-1号
裁判日期: 2015-04-01
公开日期: 2015-04-03
案件名称
刘长妹、黄某某盗窃罪一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洪江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盗窃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洪江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4)怀洪刑初字第36-1号被告人刘长妹、黄某某犯盗窃罪一案,本院于2015年1月27日作出(2014)怀洪刑初字第36号刑事判决书。现发现其中有错误字句,特此补充裁定如下:原判决书第9页最后一行、第10页第1行“2014年3月3日”错误,现更正为“2015年3月3日”。审 判 长 刘 应代理审判员 杨 怀人民陪审员 朱龙生二〇一五年四月一日书 记 员 周文武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