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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临兰执字第857号

裁判日期: 2015-02-09

公开日期: 2015-08-26

案件名称

执行决定书(46)

法院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沂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4)临兰执字第857号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刘西志与被执行人:李先正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并且拒不到案躲避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六)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李先正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