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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鄂天门民初字第00169号

裁判日期: 2015-02-09

公开日期: 2015-03-30

案件名称

黄某某与翁某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天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门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黄某某,翁某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五十一条

全文

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鄂天门民初字第00169号原告黄某某,女,汉族,湖北省宜昌市人。被告翁某某,男,汉族,湖北省天门市人。本院在审理原告黄某某与被告翁某某离婚纠纷一案过程中,被告翁某某于2015年1月21日突发疾病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终结诉讼。审 判 长  段江红审 判 员  汪 辉人民陪审员  张移峰二〇一五年二月九日书 记 员  任浩博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