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鄂天门民初字第00169号
裁判日期: 2015-02-09
公开日期: 2015-03-30
案件名称
黄某某与翁某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天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门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黄某某,翁某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五十一条
全文
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鄂天门民初字第00169号原告黄某某,女,汉族,湖北省宜昌市人。被告翁某某,男,汉族,湖北省天门市人。本院在审理原告黄某某与被告翁某某离婚纠纷一案过程中,被告翁某某于2015年1月21日突发疾病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终结诉讼。审 判 长 段江红审 判 员 汪 辉人民陪审员 张移峰二〇一五年二月九日书 记 员 任浩博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