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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确民金字第00073号

裁判日期: 2015-02-09

公开日期: 2017-12-18

案件名称

驻马店市佳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支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法院

确山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确山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驻马店市佳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支公司

案由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确山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4)确民金字第00073号原告驻马店市佳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住所地:驻马店铜山大道与玉兰路交叉口。委托代理人赵海洋,男,1979年8月28日生,汉族,住确山县。系实际车主。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支公司,法定代表人。住所地:驻马店市乐山路北段。法定代表人尹晓强,职务:经理。委托代理人周俊,1964年4月12日生,住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该公司员工。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原告驻马店市佳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支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判员  郭亚东二〇一五年二月九日书记员  马 俊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