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尖刑初字第210号
裁判日期: 2015-02-09
公开日期: 2018-05-12
案件名称
徐光斌、陈青春等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太原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徐光斌,陈青春,王中静,王星,孙歌,李宁宁,纪杏娟,龚海鸿,汪群,张鹏,汪明保,房芳,刘芳,蔡伟,宫悦,汪诚,孟浩,金秀元,柳成林,周远远,余贝,靳军,陈维民,张传婷,陈国栋,程海龙,林琪,唐智慧,孙洪艳,朱灵娟,王见,邱万家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