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官民一初字第492号
裁判日期: 2015-02-09
公开日期: 2019-05-17
案件名称
杜永欧与昆明开石贸易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云南省昆明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当事人
杜永欧;昆明开石贸易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五项
全文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官民一初字第492号原告杜永欧,男,汉族,1989年8月18日生,昆明市人,住昆明市盘龙区。委托代理人曹亚丽、胡敏,云南中实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特别授权代理。被告昆明开石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昆明市官渡区螺蛳湾国际商贸。法定代表人杨国鲁。委托代理人张江、何开进,云南云典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原告杜永欧诉被告昆明开石贸易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纠纷一案,本院2014年12月23日受理后,原告杜永欧于2015年2月9日向本院提出对被告昆明开石贸易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杜永欧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五)项之规定,本院裁定如下:准予原告杜永欧撤回对被告昆明开石贸易有限公司的诉讼。案件受理费1875元,减半收取937.5元,其余937.5元退还原告。审判员 林胜华二〇一五年二月九日书记员 李 霞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