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台仙商初字第120号
裁判日期: 2015-02-09
公开日期: 2015-04-14
案件名称
周志弟与应米人、潘林妹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仙居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仙居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周志弟,应米人,潘林妹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一十条
全文
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台仙商初字第120号原告:周志弟。被告:应米人。被告:潘林妹。原告周志弟与被告应米人、潘林妹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周志弟于2015年1月16日向本院起诉。本院于同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徐妙芳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判,于2015年2月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当庭宣告判决。原告周志弟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应米人、潘林妹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没有到庭应诉。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周志弟起诉称:两被告系夫妻。被告应米人分别于2010年11月11日、2011年5月11日向原告借款人民币10000元、20000元,合计借款人民币30000元,约定月利率1%,并由被告应米人出具《借条》二份。借款之后被告应米人已付两人笔借款的利息至2014年5月11日,对剩余的利息及借款本金至今未还。现原告向仙居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归还原告借款本金30000元及按月利率1%计算利息;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被告应米人、潘林妹未作答辩。本院经审理查明:两被告系夫妻。被告应米人分别于2010年11月11日、2011年5月11日向原告借款人民币10000元、20000元,合计借款人民币30000元,约定月利率1%,并由被告应米人出具《借条》二份。借款之后被告应米人已付两人笔借款的利息至2014年5月11日,对剩余的利息及借款本金至今未还,原告为此向本院起诉,提出上述诉讼请求。上述事实,有原告周志弟提交的《借条》二份、本院以职权调取的被告《户籍证明》以及原告周志弟庭审陈述等证据所证实。被告应米人、潘林妹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没有到庭,视为放弃质证的权利。本院认为:原告周志弟与被告应米人之间的民间借贷行为,意思表示真实一致,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合法有效。虽然本案借款未约定还款期限,但约定了付利息期限,被告应米人未按借条约定支付本息显属违约,应负本案的民事责任。本案借款系被告应米人、潘林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之债,属其夫妻共同债务,被告潘林妹应共同偿还。原告的诉讼请求合法,本院依法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一十条、第二百一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限被告应米人、潘林妹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周志弟借款本金人民币300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14年5月12日起按月利率1%计算至判决确定履行之日止)。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11元,减半收取306元,由被告应米人、潘林妹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递交上诉状之日起7日内先预缴上诉案件受理费611元,逾期不交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款汇:户名:台州市财政局,开户银行:台州市农行,帐号:19-900001040000225089001)。审 判 员 徐妙芳二〇一五年二月九日代理书记员 吴冰倩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二百一十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