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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平法执字第123号

裁判日期: 2015-02-09

公开日期: 2016-03-22

案件名称

赵大生与李英执行裁定书

法院

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哈尔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平法执字第123号受托执行函河北省保定市北市区人民法院:贵院委托我院办理的(2013)北委执字第104号,委托我院将被执行人李英名下的本田雅阁牌轿车(黑L39A**)一辆过户到申请执行人赵大生名下一案。我院持你院委托执行函、执行通知书等材料到哈尔滨市车辆管理所办理时,管理所接待窗口民警称,该车档案归五常市管理,办理过户程序需要本人持你院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车辆登记蓝本(没有还需补办)、把车辆开来检验,才能办理更名过户,不需要委托我院办理。请你院接到函后,及时通知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将车辆开到到车籍地五常市车管所办理即可。我院按撤案处理。平房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二〇一五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