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鄂蔡甸执字第00158号
裁判日期: 2015-02-09
公开日期: 2015-03-25
案件名称
沈威与向光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件执行结束通知书
法院
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湖北省武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当事人
向光金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 案 件 执 行 结 束 通 知 书 (2015)鄂蔡甸执字第00158号 沈威: 向光金: 关于申请执行人沈威与被执行人向光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一案,经本院执行,向光金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沈威出具结案证明,该案执行结束。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五年二月九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