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北新民初字第04928号
裁判日期: 2015-02-08
公开日期: 2015-10-29
案件名称
原告王金平与被告肖俭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沈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金平,肖俭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一款,第六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六十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一款
全文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北新民初字第04928号原告王金平,男,1982年4月22日出生,汉族,住址辽宁省凌源市宋杖子镇.被告肖俭,男,1982年11月4日出生,汉族,住址沈阳市苏家屯区佟沟乡。原告王金平与被告肖俭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10月24日立案受理,依法组成由审判员赵欣担任审判长并主审,与代理审判员胡巧姝、人民陪审员卞新娜参加评议的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于2015年1月2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金平的委托代理人王澜,被告肖俭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要求被告返还定金10000元及中介费5000元。被告辩称,1、我方不存在违约,故不同意返还定金及中介费。经审理查明,2014年4月24日,原、被告及沈阳市沈北新区汇佳房产中介所(以下简称汇佳中介所)签订《汇佳房产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1份,约定被告将其单独所有的、位于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昌路28-13号(1-6-2)房屋转让给原告,价款425000元。合同第五条付款方式约定,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原告下同)支付甲方(被告下同)5000元为购房定金,即为购房首付款。剩余购房款由甲乙双方约定日期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权属变更后,乙方交付甲方购买此房的第二次房款人民币165000元。剩余260000元,由银行采用直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甲方。合同第六条违约责任约定,此合同签订之后,若乙方违约,所交购房定金不退,归甲方所有,若甲方违约,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定金的双倍作为违约金。合同第八条关于中介费的约定明确中介费由乙方向汇佳中介所支付,中介费按该房屋总价款的1.5%收取,即人民币5000元。在甲乙双方约定的房屋产权变更之前,由承担方一次性交付汇佳中介所;甲乙任何一方如若违约,中介费用由违约方承担。上述协议签订后,原告支付被告定金5000元,并支付汇佳房产中介所中介费5000元。后原、被告双方在办理房屋更名过户手续过程中,因争议房屋存有银行贷款,且被告付款能力欠佳的缘故,原、被告双方又口头协商暂由原告偿还银行贷款利息部分,但未果。直至2014年7月14日,原、被告双方因购房款的履行问题发生纠纷,原告表示无力给付购房款。庭审中,原告提出曾于2014年8月25日向被告提出支付剩余购房款但被告拒绝的主张。但原告未提供证据证明,被告亦对此不予认可。另查,本案争议的房屋系被告肖俭拥有独立产权。房屋位置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昌路28-13号(1-6-2),房屋面积76.65平方米。房屋有权证登记时间2010年4月6日。现争议房屋由被告居住使用。庭审中,被告主张,如若原告能支付购房款,房产交易仍可继续。但原告坚持不予购买。上述事实,有汇佳房产买卖合同1份、收条2份、王志睿证人证言1份、录音证据1份及当事人陈述等证据已经庭审质证,本院予以确认,在卷佐证。本院认为,原、被告双方签订的汇佳房产买卖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效力性的强制规定。合同有效,双方均应恪守履行。按照双方约定,第二笔购房款应当于办理房屋更名过户手续后支付。可以看出,双方约定的是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在先,支付第二笔购房款在后。这是对履行义务先后顺序进行的约定。即被告义务在先,原告义务在后。但在本案履行过程中,原告于2014年7月仍明确表示无力支付购房款。故原告债务履行能力下降,被告可以中止履行义务。而且,虽然双方未约定明确的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间,但从证人王志睿的证人证言可以看出被告一方对办证事宜给予配合的事实。故原告未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的违约情形,亦未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拒绝收取其购房款的事实。故本院对原告要求按合同承担双倍返还定金并承担中介费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原告王金平要求被告肖俭给付定金10000元、中介费5000元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70元,由原告王金平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长 赵 欣代理审判员 胡巧姝人民陪审员 卞新娜二〇一五年二月八日书 记 员 党荣鑫送达日期:年月日送达人: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