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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甬慈刑初字第1875号

裁判日期: 2015-02-06

公开日期: 2015-03-10

案件名称

王某甲、范某等盗窃罪,罗某、李某甲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慈溪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慈溪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某甲,范某,刘某甲,黄某,罗某,李某甲,刘某乙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二款,第三百一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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