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甬慈刑初字第1875号
裁判日期: 2015-02-06
公开日期: 2015-03-10
案件名称
王某甲、范某等盗窃罪,罗某、李某甲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慈溪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慈溪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某甲,范某,刘某甲,黄某,罗某,李某甲,刘某乙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二款,第三百一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