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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德昌执字第158号

裁判日期: 2015-02-06

公开日期: 2015-05-26

案件名称

俞翠英与宋荣华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德昌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德昌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四川省德昌县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5)德昌执字第158号申请执行人俞翠英,女,1965年4月22日出生。被执行人宋荣华,男,1974年12月3日出生。2015年1月29日受理申请人俞翠英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宋荣华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22461.9元。本院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其义务,现已将执行款22461.9元交申请执行人俞翠英。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若干问题(试行)》第108条和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申请执行人俞翠英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宋荣华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予以结案。二〇一五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