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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鄂黄梅民初字第00007号

裁判日期: 2015-02-06

公开日期: 2015-05-06

案件名称

陶小珍与周林军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黄梅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黄梅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陶小珍,周林军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鄂黄梅民初字第00007号原告陶小珍。被告周林军。本院在审理原告陶小珍与被告周林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原告不预交诉讼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审判员  王伟二〇一五年二月六日书记员  赵凯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