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鄂黄梅民初字第00007号
裁判日期: 2015-02-06
公开日期: 2015-05-06
案件名称
陶小珍与周林军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黄梅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黄梅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陶小珍,周林军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鄂黄梅民初字第00007号原告陶小珍。被告周林军。本院在审理原告陶小珍与被告周林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原告不预交诉讼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审判员 王伟二〇一五年二月六日书记员 赵凯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