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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芙恢执字第10号

裁判日期: 2015-02-06

公开日期: 2015-04-30

案件名称

周某某与解某某合同纠纷一案案件执行结束通知书

法院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长沙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案 件 执 行 结 束 通 知 书(2015)芙恢执字第10号本院审结申请执行人周某某和被执行人谢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2011)芙民初字第1327号民事判决书生效后,由于被执行人未能自动履行,本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执行文书实施了执行行为。双方当事人已经和解并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交执行完毕报告。至此,本案现已全部执行完毕,执行程序即告结束。特此通知审判员  李丁二〇一五年二月六日书记员  蒋利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