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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泉民初字第02915号

裁判日期: 2015-02-06

公开日期: 2016-07-13

案件名称

刘腾与徐州康馨园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徐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刘腾,徐州康馨园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案由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泉民初字第02915号原告刘腾,学生。委托代理人刘长青(系与原告之父),汉族。被告徐州康馨园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本市潘塘办事处办公楼一楼103号。法定代表人高海祥,该公司经理。原告刘腾诉被告徐州市康馨园房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康馨园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7月8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2月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刘腾的委托代理人刘长青参加诉讼,被告康馨园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刘腾诉称,2010年2月5日,原告与被告签订商品房面买卖合同,购买位于三环西路南岸别墅A区双拼X-X-XXX室的房屋一套,原告已按约定支付全款3950000元。被告既没有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八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交付该商品房,也没有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九条的约定赔偿原告迟延交房违约金。原告于2012年11月起诉至法院,经法院一审、二审认为被告应自2011年1月1日起向原告支付逾期交房的违约金,由于原告在一审中主张的数额为335650元,二审法院也仅限于原告的诉请,但被告实际交房时间为2013年11月26日,故起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迟延交房的违约金83050元,并承担本案的全部费用。被告康馨园公司未到庭应诉,也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原告为支持其诉讼请求,向本院提交了如下证据:(2013)徐民终字第2613号民事判决书一份,证明原、被告之间关于迟延交房的纠纷经法院一审、二审处理的情况。2、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证明原、被告之间关于迟延交房责任的约定经审理查明,2010年2月5日原告刘腾(买受人)与被告康馨园公司(出卖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买受人购买出卖人开发的徐州市三环西路南岸别墅X区双拼X幢X单元XXX号商品房;房屋总价款为3950000元。出卖人应当在2010年12月31日前将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如逾期交房自2011年1月1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应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合同签订后原告已按约付清房款。被告向原告实际交付的房屋的时间为2013年11月26日。原告因被告迟延交房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逾期交房的违约金335650元,本院于2013年10月22日作出(2013)泉民初字第175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支付原告逾期交房的违约金225940元,宣判后,原告不服,提起上诉,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2月20日作出(2013)徐民终字第2613号民事判决书,改判本院一审判决,判决被告支付原告逾期交房的违约金335650元。本院认为,合同当事人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未能全面履行的,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本案中,被告康馨园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于2010年12月31日前向原告刘腾交付所购买的房屋,属违约行为,应依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向原告支付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金。被告实际向原告交付房屋的时间为2013年11月26日,逾期时间为1060天,根据双方之间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九条的约定,违约金计算为418700元,因原告与被告之间关于逾期交付房屋的纠纷已经本院及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处理,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逾期交房的违约金335650元,该笔款项应予以扣减,现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剩余的款项83050元,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徐州康馨园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刘腾逾期交房违约金83050元。案件受理费1880元,财产保全费82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3300元,由被告徐州康馨园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已预交,被告随案款一并给付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长  沈九安代理审判员  刘现伟人民陪审员  高传美二〇一五年二月六日见习书记员  苏 颖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