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丽缙刑初字第418号
裁判日期: 2015-02-06
公开日期: 2015-05-18
案件名称
丁敏杰、丁建广等盗窃罪,丁某乙、朱某甲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缙云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缙云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丁敏杰,丁建广,姚贵富,陈丽俊,丁某甲,丁某乙,朱某甲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二款,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