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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丽缙刑初字第418号

裁判日期: 2015-02-06

公开日期: 2015-05-18

案件名称

丁敏杰、丁建广等盗窃罪,丁某乙、朱某甲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缙云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缙云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丁敏杰,丁建广,姚贵富,陈丽俊,丁某甲,丁某乙,朱某甲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二款,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六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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