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霍刑初字第91号
裁判日期: 2015-02-06
公开日期: 2015-03-23
案件名称
被告人刘某等十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霍林郭勒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刘某甲,杨某甲,姜某甲,郝某某,韩某甲,董某甲,倪某甲,郎某,倪某乙,朝某某
案由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