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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霍刑初字第91号

裁判日期: 2015-02-06

公开日期: 2015-03-23

案件名称

被告人刘某等十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霍林郭勒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刘某甲,杨某甲,姜某甲,郝某某,韩某甲,董某甲,倪某甲,郎某,倪某乙,朝某某

案由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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