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亭新民初字第00470号
裁判日期: 2015-02-06
公开日期: 2019-08-13
案件名称
刘中平与杨少田、陈必左、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法院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盐城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当事人
原告刘中平;被告杨少田陈必左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裁判日期: 2015-02-06
公开日期: 2019-08-13
刘中平与杨少田、陈必左、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
盐城市
民事案件
民事一审
原告刘中平;被告杨少田陈必左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