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江油刑初字第476号
裁判日期: 2015-02-05
公开日期: 2015-07-29
案件名称
王某某.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法院
江油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江油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任某某,何某甲,何某乙,何某丙,汪某某,夏某某,陈某某,丁某某,唐某某,刘某某,王某某,张某某,江油市凯逸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市游仙支公司
案由
交通肇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第七十六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