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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前民执字第1089号

裁判日期: 2015-02-05

公开日期: 2015-05-21

案件名称

孙福江与前郭县道口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纠纷一案裁定书

法院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吉林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3)前民执字第1089号前郭县道口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3)前劳人仲案字第14号仲裁裁决书,申请人孙福江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前郭县道口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纠纷一案,本院已于2013年8月7日立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前郭县道口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已将执行款36466元全部给付申请人孙福江,并承担执行费68元,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告之执行员  赵忠奎二〇一五年二月五日书记员  李英昊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