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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阳春法刑初字第63号

裁判日期: 2015-02-05

公开日期: 2015-03-23

案件名称

杨某文、成某中犯开设赌场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阳春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阳春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杨某文,成某中

案由

开设赌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

全文

广东省阳春市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阳春法刑初字第63号公诉机关广东省阳春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杨某文,男,1979年8月15日出生于广东省阳春市,汉族,初中文化,经商。因本案于2014年10月16日被阳春市公安局抓��,同月24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5日经阳春市人民检察院批准被阳春市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阳春市看守所。被告人成某中,男,1987年6月25日出生于广东省阳春市,汉族,初中文化,待业。因本案于2014年10月16日被阳春市公安局抓获,同月24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5日经阳春市人民检察院批准被阳春市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阳春市看守所。阳春市人民检察院以春检诉刑诉(2015)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杨某文、成某中犯开设赌场罪,于2015年1月2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月22日立案,依法组成合议庭,于同年2月4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阳春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余晓东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杨某文、成某中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杨某文、成某中为牟取非法利益,于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0月16日期间,在杨某文所承租的��于阳春市春城拥军路30号漠阳商住楼A幢502房开设赌场。该赌场断断续续开了8场,开场时间为每天21时许至次日凌晨3时许,由被告人成某中在赌场负责发牌抽水,被告人杨某文负责维持赌场秩序、招揽参赌人员、提供香烟、水等。赌场是利用扑克牌为赌具,以“撑船仔”为方式进行赌博,赌注最小10元,不设上限,每盘抽水30元至100元不等,每场参赌人员约十多人。开设赌场期间,被告人杨某文、成某中通过抽水获利约3000多元。另查明,被告人成某中曾因犯盗窃罪于2006年1月4日被阳春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于2006年4月21日刑满释放;因犯贩卖毒品罪于2007年12月7日被阳春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于2011年1月31日刑满释放。上述事实,被告人杨某文、成某中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受案登记表、立案登记表,现场方位图及照片,房屋租赁协议,抓获经过,人口信息,刑事判决书,释放证明书,通话记录,证人黎某进、黄某友、罗某英、刘某尔、陈某意、罗某、严某胜、陈某伙、罗某珍、王某、冯某、黄某柱、陆某龙、徐某富,辨认笔录,检查证、检查笔录,扣押清单及被告人杨某文、成某中供述等证据予以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杨某文、成某中无视国家法律,以营利为目的,利用自己的租住屋开设临时简易赌场,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从中抽头渔利,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杨某文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成某中在共同犯罪中起次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比照主犯从轻处罚。被告人成某中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杨某文、成某中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庭审中能自愿认罪,依法可从轻处罚,考虑到本案开设赌场时间不长,参与人数不多,被告人杨某文是初犯,认罪态度较好,对被告人杨某文可适用缓刑。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某文、成某中犯开设赌场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一、四款,第二十七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六十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杨某文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罚金已交纳。(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二、被告人成某中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罚金限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一个月内交纳。(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10月16起至2015年7月15日止。)三、没收被告人杨某文、成某中违法所得3000元,上缴国库,扣押的赌具、赌资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置。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审判长  林向东审判员  龙 旋审判员  严成郁二〇一五年二月五日书记员  张晓羚 百度搜索“”